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低于转正工资的80%吗?和猎萝卜网小编一起了解。


1、案例A:


王小二入职深圳一家工厂,工厂跟王小二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了6个月试用期,工资是5000元/月,但试用期工资是3500元/月。后来,王小二听说,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工资的80%,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厂补发每月500元的试用期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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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解读:


比如: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5000元,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是4000元,最低工资标准是2130元。


首先是不能低于2130元,这个是红线,不能碰,一碰就是违法。这个就是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其次是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这里是选择关系,可以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但就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者,可以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但就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所以,在案例A里面,虽然王小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5000元,试用期工资3500元,是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但是,如果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比如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是4000元,这种情况下,这个试用期工资的约定也是合法的。


但是, HR往往不记得前面半句话,只记得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然后就造成理解上的误区了。


4、应对措施:


如果单位跟员工约定的试用期工资低于转正工资的80%的,就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一下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数额,该数额不要低于试用期工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