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动离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和猎萝卜小编一起了解。


1. 如劳动者以自离辞职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期限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辞职的,试用期内,应提前3天书面或口头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满后,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需强调的是,劳动者辞职,仅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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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赔偿用人单位因此产生的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5]223号)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对于第(四)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无权在劳动合同中对赔偿费用做出约定。


当然,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劳动者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具体金额。实务中,这种举证是非常困难的,需要用人单位自招聘开始就保留相应费用支出证明,并证明此费用是用于自离的劳动者。


3、劳动者仍有权获得工作期间的报酬


劳动者的工资,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对价。劳动者自动离职前,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工资,不得以自离为由克扣或拒付工资,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举报、投诉。至于劳动者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影响,是另一层面问题,用人单位可以另行主张。


实务中,多数用人单位均有制度规定,自离的,单位不支付工资等,按法律规定,这类规定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