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招聘HRD/HRVP为例,许多新公司和行业排名不那么靠前的公司特别强调候选人有行业标杆企业或头部公司的相关岗位经验(有些甚至是直接挖),我能理解这些公司的想法,但我认为这种做法既不现实也不明智。原因有三,和猎萝卜小编一起了解:


    首先,互联网或泛互联网行业有个很显而易见的竞争特点,即没有第一只有唯一;市场份额第一的公司可以活的很滋润,但老二基本上没肉吃,勉强能喝点汤、饿不死,老三基本上活不下来;所以,即便后来者有ABCDE轮融资,到最后基本上都是烧完ABCDE轮还没有IPO也没有接盘侠的话就只能完蛋破产;在独角兽公司工作的人,不会那么轻易被后来者挖走,你能给的TA早就有,TA想要的你可能给不了;更重要的是,谁都清楚挖人只是其一,不能说出来的是想通过挖HR把整个团队一块挖过来。对此,我只能呵呵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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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竞业禁止条款不是闹着玩的,独角兽们都不是傻子,除了高薪+股权期权+弹性福利,还有限制条款在等着,一旦违约到时候不止是赔偿金那么简单,很可能还会触及刑律。


    最后,不同的公司有着不同的氛围、环境和团队,适合独角兽的很可能不适合你,与其去花费大代价去挖人还不如自己培养——还记得十多年前从跨国公司空降到民企的那些经理人吗?基本上没有一个能善终。这个现象是有前车之鉴的,为什么就那么快忘了?独角兽的人你挖不来、挖来的也可能不是你想要的,而且挖来了之后你有大概率是留不住的;如果挖人能解决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人才问题,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破产倒闭清算关停了,所以,醒醒吧别犯傻。


    在人才问题上,我的观点始终是自己培养大于外部引进,但内资企业在这方面距离跨国公司的差距真不是一丁点,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