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我们知道要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裁决结果不服的,再起诉至人民法院。那么,你知道向哪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吗?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吗?本文根据相关规定为大家作出总结,和猎萝卜小编一起了解。


【案 例】


潘某在昆山某公司的南京办事处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后,潘某向南京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裁决后,用人单位向其所在地的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潘某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思考:潘某的案件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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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析】


劳动争议发生后,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为同一县级行政区的,没有管辖的问题;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的,可能面临如何确定管辖地的问题。


1、劳动仲裁阶段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依据该规定,劳动仲裁阶段的管辖地有两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


(1)如果一方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优先管辖。


2、法院阶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该规定,法院阶段的管辖地有两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


(1)如果一方提起诉讼的,可以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一点与劳动仲裁阶段不同。法律依据是:


《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劳动争议的管辖地为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如双方都申请劳动仲裁或起诉的,在劳动仲裁阶段为劳动合同履行地仲裁委优先管辖,在法院阶段为最先立案法院优先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