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般人联想到: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猎萝卜网小编一起了解。


  理想往往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我们喊了这么多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能说不全,监管单位也很尽心,为何各类事故却有增无减?是安防科技不过关?是安全管理人员不用心?


  笔者以为目前许多企业在安全管理中存在一个严重误区,那就是---谁是安全主体责任的责任人?


  按法规,企业老板是第一责任人,新安全法强化了对法人的处罚力度,按安全管理要求,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企业专职安全员似乎责无旁贷....我们的安监部门不停地向企业灌输以上内容,企业也按这个要求成立了各种名称的安全领导小组、安委会等结构。一般企业是老板或生产副总亲自任安全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这看起来似乎是一种标配,也体现了领导非常重视安全生产。我不否能有了这些机构,处理起事故可以分清责任,作为问责体系,这种机构很完美。但这种机构真的适合安全生产管理吗?真的能够管理好安全生产?


  何谓“管理”。 “管理”由“管”和“理”构成,一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往往只能做到“管”而无法达到“理”。老板是法人,必须为企业负全责,但有哪家企业老板做的是安全生产的实际工作?能够在意识上重视,资金上支持,这样的老板就能算是负责任的。企业安全生产关键是“下面人”开展工作,作为生产副总或专职安全员能够管理好现场安全,也就够尽职了。企业中谁能做好“理”,谁更有能力做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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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中的“理”有何含义?大家都知道:安全生产重在防患未然,预防胜过现场管理。我们不少企业管安全的同志或多或少有以下这些烦恼:


  1、企业招进的什么员工?什么样的人都安排进来了,人员素质太差,我们怎么管理?


  2、怎么连特殊工种操作证过期、没证的也成为新员工,我们如何掌控安全?是违规使用呢,还是停下不让生产?


  3、现在的80、90后,说不得,碰不得,一管就毛,说多了员工就要离职,管理员工确实不是我们的强项。


  4、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没有或不完善或不符合实际,相关绩效管理制度与安全管理关系不大,我们缺乏管控的有力手段。


  5、我们除了在安全检查中扣点钱,没有其他方法在安全上管理员工。我能把违反安全生产工人如何?一旦引发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6、我懂安全,但不是培训师,不知道如何培训员工?我们不是行政部门,也无权组织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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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有以上困惑,那就触及安全管理的核心---“理”,      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体系建立。这个体系非常复杂,并非有个安全员就能彻底摆平的问题。


  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是什么?安全管理工作一般由制度制定、实施履行、落实检查、绩效奖惩等系列工作组成,从一个管理高度看,这些已经不是一个局部工作,而是一个公司的全局工作。一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非是企业的行政管理机构,安全体制的建立已经超出了现行安全领导小组的能力。


  “管”“理”的脱节,困扰着大多数企业安全管理,这也是安全工作久抓不好的症结。如何破解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不能合一的难题?


  笔者在不同的企业从事多年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办公室主任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中不乏高危行业的企业。大家知道空调安装维修服务是伤亡事故高发企业,很少有企业没有死亡过安维人员。本人在一家电集团客服中心人事行政经理期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这其中得益于人力资源行政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结合。管人必须熟悉业务,因为公司的基本业务部门主管岗位我基本都见习过,业务流程的熟练,让我知道企业的安全生产需要什么样的人员;对安装维修现场的检查和督导,使我能够轻松制定出符合企业现状的安全管理制度;拥有的绩效考核权限,让我能够及时调整包括安全在内的各项考核奖惩;人事行政管理的经验,能够及时化解安全管理引发的员工争议;利用员工晨会,结合行政管理进行安全培训,既省时又高效…..


  经验告诉我:企业最大的资源是人,安全生产必须依靠人才能完成,做好人的管理,安全生产事半功倍,忽略了人的管理,安全生产举步维艰。因此我认为:以人为本,用人力资源管安全,才能做好管理中的“理”,使得安全生产“管”“理”真正管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