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近日印发通知,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提高对妇女录用标准,和猎萝卜网小编一起了解。


新闻越短,事情越大。


关于保障女性就业,国家层面,终于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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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次新政,内容很多,详细可以查询国家人社部官网。总体来说,新政内容可以明确的有5个点:


1、国家层面出手,进而正式发文通知,这透露出女性就业歧视问题已不是偶发性事件,而是在高频发生着的不公平事件。


2、人社部、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注意,这次新规不单单是人社部发文,强调重视女性就业问题那么简单。九部门联合发文,就意味着这一举措是一件举国上下都要联动的大事。


3、国企、事业单位等率先实施。那么国企和事业单位的HR要注意了,如果在工作中出现:拒绝录用女性,招聘中询问妇女婚育状况,那你的工作可能就不保了,你所在的单位也可能被罚。


4、这次新规与2012年4月18日公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内容并不冲突。高危职业,高体力劳动强度的职业,依然保护女性,不允许女性就职。


5、二胎政策开放以来,相关配套政策缺失一直是一个大问题,本次新政出台,可以理解为二胎政策的配套政策,接下来预计还会有相关配套政策陆续出台。


从新政上可以看到,国家层面捍卫女性核心利益的立场始终坚定不移。


政策通稿说得很清楚:


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提高对妇女录用标准。


发现了没有,和以往不一样的是,这次的政策是细化到了常见场景中,规定的很明确,和以往笼统强调保护女性权益很不一样。


政策是好的,意图也很明显,只不过在现实中:高龄(35岁以上)员工可能被当成企业累赘,被盘算着淘汰掉;婚龄女员工可能被怀疑“随时会怀孕,随时生二胎”而在招聘中倍受歧视,导致许多女性在简历中得写明“已育,无二胎计划”... ...


强悍的中国女人在承担生儿育女重任的同时,早出晚归,摸爬滚打,在企业、在工厂、甚至是在工地,在任何有男人出现的地方,承担丝毫不逊于男人的责任。


而另一方面,公司招聘了女性,如果她一入职就怀孕,过了哺乳期就辞职,换成哪家公司都很难接受。


这也真的印证了那句话: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更难,公司要效益,员工要权益。两者相冲,声大为赢。


总的来说: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政策好不好,还是要看落实到位不到位,一切落实后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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