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本是用来激励核心人才, 但是只要是经营总会难免有合作问题。 万一双方合作不了,有小股东要退出,该怎么弄呢?  很多时候,大家经常忽略了这个问题,但这个问题如果没有设置好,那么最终肯定要闹得不愉快! 此问题该如何解决呢?和猎萝卜网小编一起了解。


对于股权激励设计时,我们要将各种情况都考虑到位。首先要考虑的是他参股方式,  前面说过参股方式有三种, 一是实价购买、 二是半买半送、三是到期兑现。 不同的参股方式,其退出的时候也不同:


1、 实价购买是员工完全掏真金白银按实际价值进行购买的,退股的时候必须要全部无条件退出。


2、半买半送则要界定买的部份与送的部份, 还有当时约定送的条件,往往送的条件会与服务时间挂钩的。 退出时未达到服务时间要如何处理,必须约定清楚。


3、 到期兑现。其实也是送,跟上条一样,必须要约定清楚条件。以及退出时如何处理等。


除考虑参股方式,还要考虑退股时的情境。  如公司经营遇到很大问题导致破产如何退股? 员工辞职又如何退股等。


image.png


案例:


一、 破产退出


按破产法进行,依法退出。 各自按实际股份进行计算, 大股东赠予的部份未到约定期限的不给予计算,同样如果承担债务,大股东赠予的部份未到约定期限的不给予计算。 计算的价格以当时破产时的估值为准。该结算的利润分配、现金分配、债务承担都按法律规定进行享有或承担。


二、 辞职退出


一般来讲,辞职并不是马上进行退股操作。 并且跟个人合同期密切相关, 合同期到了辞职的,可以全数退股,大股东赠予的部份到了约定期限的也全部给予计算。  合同期未到的只给予计算实际购买的部份。  价格与转让规定如下:


1、价格按照转让当时的估值, 可以自由转让。


2、当其它小股东价格与大股东一致时,必须优先转给大股东。


3、当转给小股东时必须报备大股东。


4、优先转给公司内部股东,如果转给公司以外的成员时,必须得到大股东同意。


5、如果大股东不同意转给公司以外成员,需按外部成员的转让价格进行回购。


6、如果没有任何人愿意接收,大股东无条件回收。 价格面谈,但不得低于原投资金额每年10%收益率。


股东权利与义务设置


股东关注的权利与所要承担的义务有很多,  我们要将此形成协议合同条款, 约束在持股协议与《公司章程》里面。


1、利润分配的方式, 利润分配的时间。


2、管理基金的扣留比例与扣留方式。


3、财务信息的披露、各类财务报表的知晓。


4、公司重大决策(对高管的任命、投资决策、重大财务决策、关闭经营决策)


5、破产结算程序。


6、股东退出与转股程序。


另外需要对股东的参与经营管理权限、参与方式进行设置


1、股东大会的组成、职责、权限。


2、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时间规定。


3、股东的参会规则、议事表决程序。


4、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5、其它事项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