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市场经济本质


拨开“996”的迷雾


一个基本市场经济常识是:和劳动者竞争的不是雇主,而是其他劳动者。就像与商家进行竞争的,是其他商家而不是客户。遗憾的是,现在许多人在讨论“996”现象时没有清晰的认识到这个现实,下意识地把劳动者与公司、雇主对立起来进行讨论,和猎萝卜网小编一起了解。


马云就“996”发声之后,许多人不接受,他不得不一而再地反复解释。马云可能受身份所限,说话有所顾忌,从而陷入被动。而某些身份超脱的教授在怼马云的时候,说出《人民不需要福气》这样的话,表现出的市场经济意识缺失的面貌,让人心情沉重。


多年来我们国家在持续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习近平同志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讲话中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存在“996”的问题,起码在城市劳动者群体中一般不存在,干多干少一个样,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不高。而现在我们已经推行了多年的市场经济,许多现象都是市场化或者说市场主体之间自由选择的结果。


就这次引发“996”争议的工程师群体来说,可以光明正大地以更多的劳动付出换取更好的回报,而不必像当年那样偷偷摸摸地搞“星期六工程师”。当然,是否选择“996”的自由在工程师手里。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如果市场上的劳动者都不接受996,那么就不会存在996现象,既然存在996现象,就说明这是市场自然形成的结果。而且在过程当中,企业与企业之间存在着人才竞争,人才与人才之间也存在着高回报工作岗位的竞争。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属性、发展的具体阶段、年度当中的淡旺季差别而使企业和员工处于相对不同的工作状态,或者按部就班,或者冲锋陷阵。作为市场主体的劳动者,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年龄和家庭状况而自由选择不同的企业、不同的工作状态,获取与之相对应的报酬。


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邹振东在以《人民不需要福气》的文章中怼马云:“加班,就是牺牲,不是福气!加班,就要心怀内疚,不要喜大普奔。”“加班永远是不得已……”“加班永远是对不住:老板对不住员工的身体,员工对不住自己的家人。”


邹教授以上论断听来似乎句句在理,充满温情,实则是误把当下中国的企业与员工看作剥削与被剥削的竞争对立关系,忘记了中国当下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当中,劳动者的竞争对手是其他劳动者,不是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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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强制加班企业”的不会是《劳动法》


而是市场法则


一家权威媒体在《强制加班不应成为企业文化》的评论中称:“996工作制”意味着劳动者每周要工作72个小时,这超出了《劳动法》所规定的工作时间”。实际上,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企业有多种用工方式,有计时制的,也有计件制的。比如,一个软件包的开发费用是固定的。做软件开发的经常实行“计件工资”。许多时候,员工加班赚的是计件工资,是自愿的。


上文还称:“对于企业而言,营造鼓励加班的企业文化不仅不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反而可能会抑制和损害企业的自我创新能力。”呼吁“企业管理者要提升法治意识,让《劳动法》里的保护条款从纸面上走下来,成为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现实是,部分劳动者希望通过在公司里加班来增加收入而不用下班后再从事第二职业来贴补家用;现实是,如果项目团队的效率在公司里没有竞争力,团队就可能被裁撤;公司效率在市场上如果没有竞争力,公司就可能被市场淘汰。最终淘汰公司的,不是《劳动法》,而是市场法则。


当然,任何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被侵害,都有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和自由。但同时,从一个长周期看,一个人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不是自己喊着闹着要来的,不是《劳动法》保护出来的。


劳动者有选择的自由,也要承担自由选择的结果。


最近“996”之所以被热议,一定程度是因为互联网和软件行业经过多年快速发展,如今增速有所下降,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状况有所改变,在同样“996”工作状况下,部分程序员的收入可能没有以前高了。这部分程序员的心情可以理解,而企业所面临的市场变化也应被理解。更为重要的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雇佣双方依然都享有双向自由选择权。


市场经济中


不适用《劳动法》的人也有变换身份的自由


《劳动法》与市场经济不是对立的,但《劳动法》是最基本的保障,是在劳动者也包括企业遇到极端不得已情况下的救济工具。总体而言,劳动者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和社会经济的活跃发展,主要不是《劳动法》保护出来的,而是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环境激发出来的。


而且,社会上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体并不适用《劳动法》,而他们的工作强度同样甚至超过“996”。


比如国家公职人员。相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们可能多了一些基本保障,但在日常工作中,他们并不会因为挑灯夜战、连续工作而像企业里的劳动者获得加班费,他们也不推行“计件制”或者“计时制”。清正的公职人员的加班,更多意味着付出和奉献,是可敬的。当然,在市场经济中他们也有转换身份的自由,他们也可以成为企业劳动者或者企业主。


说到企业主这个群体,也是一个特殊群体。形式上,如果他与自己投资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他也适用《劳动法》,但有哪个企业主会走劳动维权之路?唯一的选择是在市场竞争中更好地活下来。当然,在市场经济中,他们也有不做企业主的自由。


最近随着“996”的热议,全职太太(先生)群体也开始不平衡,有媒体就撰文戏谑《马云才“996”,我们马云背后的女人都是“007”。是啊,因为有相当的企业主、“996”劳动者等群体的存在,全职照顾家庭的群体也相应出现,他们是为了家庭整体利益最大化而做出的选择。他们同样不适用《劳动法》,但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他们依然有转换身份的自由。


有些劳动者,在业余时间兼职期间也不适用《劳动法》,比如下班后开网约车、经营网店。更有甚者,有些劳动者整体上处于打零工的状态,比如许多外卖小哥同时在“饿了吗”、“美团”、“百度外卖”等多家平台接单,但与任何一家平台都没有劳动关系,工作和等待工作的时间大都超过“996”。当然,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他们如果有足够的意愿和动力,也有转换身份的自由。


还有一个趋势是,对于某个人是在工作还是在娱乐,哪怕近在咫尺的其他人也难以准确判定。本质上,确定一个人工作时间是“996”还是“007”,不是看他待在办公室还是家里,甚至不是看他眼睛盯的是手机还是电脑。每一个具体的瞬间,你是否在工作、是否在为工作和职业发展而花时间,你自己最清楚,你自己有选择的自由,也要承担自由选择的结果。


笔者曾听薛兆丰老师说过一个他自己的故事:当年他在申请去美国大学读书期间,自己独居一室,日夜用功。期间他请了一位保洁阿姨,每天来给他清理房间。阿姨每次来的时候,他要么手里抱着电脑,要么蒙头大睡。等有一天,他向阿姨道别并表示自己要去美国深造时,阿姨张大了嘴巴合不拢:她一直以为薛兆丰老师是个沉迷于网络的青年。


“检验一个人的唯一标准,是看他把时间放在了哪里”。我想这句话所谓“检验”的并不一定是好坏善恶,只是由此明了一个人的选择。尤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人们虽然面临越来越多竞争压力,但更重要的是有了越来越多的选择自由,有更多空间按照自己的意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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